福建省優化天然氣價格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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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03-02 來源:福建日報 關注度:0]
摘要: 日前,福建省物價局下發《關于優化天然氣價格機制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自3月1日起,優化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重新調整銷售價格,嚴格制定燃氣輸配價格。通過此次優化下調,預計年可減輕用戶負擔1.28億元。
通知明確,按城市燃氣公司和用...
日前,福建省物價局下發《關于優化天然氣價格機制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自3月1日起,優化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重新調整銷售價格,嚴格制定燃氣輸配價格。通過此次優化下調,預計年可減輕用戶負擔1.28億元。
通知明確,按城市燃氣公司和用戶共同承擔消化上游購氣成本上漲的原則,及時聯動調整天然氣銷售價格。即當門站銷售價格上調時,由城市燃氣公司自行消化不低于20%,終端用戶承擔不超過80%;當門站銷售價格下調時,全額向終端用戶傳導。
根據優化后的天然氣價格聯動機制,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對年初已上調的門站銷售價格,按城市燃氣公司消化不低于20%(0.078元/立方米)、終端用戶承擔不超過80%(0.311元/立方米)的原則,重新調整疏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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