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集團公司發布《關于強化提升中國石化“三基”工作的指導意見》。集團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與原指導意見相比,這次發布的指導意見重點在七個方面進行了補充和強化。
一是進一步強調各板塊、各單位要清晰界定基層單位。各板塊、各單位要根據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調整變化,適時調整界定“基層單位”并明確其“三基”工作職責,確保在改革調整中基層單位界定不模糊、基層“三基”工作不缺失。
二是進一步強調基層黨建工作。各單位要認真研究深化改革中基層黨組織的運行模式,探索創新推進油公司建設、煉化生產橫班運行、
加油站委托管理、合資企業和混合所有制經營等形式下黨組織發揮作用的制度和機制,確保每個基層單位都要設立基層黨組織。
三是進一步明確責任。明確了總部機關是“三基”工作的管理主體,界定了企業改革管理部、黨群工作部、人事部、宣傳工作部、財務部、安全監管局、能環部、生產部、科技部、各事業部(專業公司)的有關職責,明確了直屬單位是“三基”工作的組織實施主體及其相關責任,明確了基層單位是“三基”工作的落實和執行主體及其相關責任。
四是明確進一步做好各級機關“三基”工作。各級機關要深刻認識做好機關“三基”工作的重要性,根據機關的功能定位和屬性,在加強機關作風建設、做好頂層設計、加強基礎工作、加強能力建設等方面,切實抓好機關“三基”工作。
五是補充完善“三基”工作指導原則,即“堅持四個結合”: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堅持全面抓與重點抓相結合,堅持牽頭抓與專業抓相結合,堅持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相結合。
六是強調“三基”工作必須融入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和各項專業工作,注重兩者同布置、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切實克服“兩張皮”現象。
七是補充了進一步落實培訓經費保障措施。各單位要認真落實財政部等關于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有關政策要求,將職工教育培訓費的60%以上應用于企業一線職工的教育和培訓。對教育培訓經費不足的單位,可建立基本功訓練專項費用等,保證基本功訓練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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