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重點地區煤炭消費減量替代管理暫行辦法》出臺。為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落實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切實減少大氣污染,改善空氣質量,辦法依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
辦法中強調重點地區要淘汰落后產能、壓減過剩產能、提高煤炭等能源利用效率直接減少煤炭消費,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氣、電力等優質能源替代煤炭消費,其中所指的重點地區,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東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和廣東省的珠三角地區。
辦法提出明確目標:到2017年,北京市煤炭消費量比2012年減少1300萬噸,天津市減少1000萬噸,河北省減少4000萬噸,山東省減少2000萬噸,此四個地區累計煤炭消費量減少8300萬噸。另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廣東省人民政府要于2015年6月底前,研究提出煤炭消費減量目標,屆時累計減少煤炭消費總量將更多,這對于產能過剩的煤炭行業來說無疑是個不利的消息,但是對于整個社會發展來說確實是明智之舉。
此次辦法中指出,國家建立重點地區煤炭消費減量替代工作協調小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國家統計局、國家能源局、重點地區人民政府組成,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國家能源局負責指導重點地區煤炭減量目標的分解和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能源局負責指導和督促重點地區做好重點高耗煤行業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分解和落實;國家統計局負責煤炭消費統計;財政部負責指導實施相關財政支持政策;有關油氣、電力等企業要積極落實“氣代煤”和“電代煤”等配套工程,確保天然氣和電力供應。
隨著近幾年霧霾天氣的頻繁出現,大氣污染防控形勢異常嚴峻。推進煤炭清潔利用、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優化能源結構是大勢所趨,自"十二五"以來,國際上對于節能減排和氣候變化的關注度不斷提高,黨的十八大報告中也將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國家戰略高度。此番部署,各部委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足以表明國家對優化能源結構的決心。
(作者單位:內蒙古煤炭交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