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中水分超標40倍,這樣的油你敢加嗎?”近日,黑龍江省法學會消法研究會常務副會長王緒坤在微博上舉報哈爾濱市尚志市葦河鎮中石油加油站,稱其油質嚴重不合格。驚人的超標數字引起熱議。中石油尚志銷售分公司一位領導曾表示,“此事對公司影響不好,希望你們不要報道”。(1月27日《新京報》)
“摻水油”說白了就是把水摻入成品油中賣成了油的價格,從中謀取暴利。這常常是一種黑心小奸商的做法,不應該發生在中石油這樣的大央企身上。然而,“柴油摻水超標40倍”這一事實說明,中石油的某些加油站與黑心小奸商沒有區別。
就“柴油摻水超標40倍”這一事件,有多個問號必須拉直。其一,“摻水油”是個別現象還是普遍現象?這個問題不僅需要中石油來回應,更需要有關監管部門來回應。從多起車輛故障來看,都與油品質量有關系,可見,用“價高質次”來形容國內某些成品油,一點都不過分。
其二,“摻水油”存在的深層原因是什么?中石油這起“摻水油”事件,雖然原因沒有公布,但從“已報請哈爾濱市工商局作出行政處罰”來看,很可能是故意摻水。如果是加油站故意摻水,目的無非是為了賺取黑心錢。但這僅僅是原因之一;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油企為了“跑馬圈地”,強化對零售市場的壟斷,只是一味地收購加油站,鼓勵加油站加盟,卻難以對數量龐大的加油站進行規范化管理,導致一些加油站購買不合格成品油,或在油中摻水。
如果生產、銷售等環節的監管部門能切實履行職責,一方面消費者不會遭到“摻水油”傷害;另一方面,石油企業或者加油站不敢以次充好、摻雜摻假。問題產品的出現,說明企業和監管者沒有真正履行好自己的社會責任和監管責任。
中石油尚志銷售分公司一位領導回應稱:影響不好請別報道。既然知道影響不好,為何出現“摻水油”?既然出現“摻水油”,又豈能讓媒體來包庇?筆者認為,不僅哈爾濱工商部門要重罰問題加油站和中石油尚志銷售分公司,國家有關方面也應該對中石油管理不善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