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級黨組織要結合中央巡視和集團公司巡視中暴露的突出問題,切實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對中秋國慶期間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早研究、早部署,對防止用公款送月餅送節禮等具體問題早提醒、早警示。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領導班子成員要結合“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以“嚴”的要求和“實”的態度,敢抓敢管、嚴抓嚴管,切實負起領導責任。
通知強調,節日期間,集團公司各級黨員干部要嚴格執行廉潔從業規定,做到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變通,確保務實、節儉、文明、廉潔過節。并提出嚴禁違規收送月餅、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電子禮品卡,嚴禁借節日走訪或以工作名義用公款相互走訪、送禮、宴請,嚴禁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車私用,嚴禁借節日之機或以職工福利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獎金和實物等九條禁令。
通知要求,各級紀委要全面履行監督責任,針對中秋國慶節日特點,緊盯穿上“隱身衣”的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新形式新動向,抓早抓小,嚴格執紀。要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明察暗訪、集中檢查、重點抽查,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對媒體曝光和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及時組織核查。要進一步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嚴肅追究責任,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