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議長呼吁變更參股鹽下油氣開發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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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5-07-17 來源:中國能源網 關注度:0]
摘要: 巴西下議院議長愛德華多庫尼亞就巴西《石油法》發表意見稱,應對巴西國家石油公司參與鹽下油氣開發的規則進行修改。
巴西現行《石油法》規定,巴西石油必須持有任何由政府招標的新鹽下石油區塊30%的股份并擔任作業者,這對巴西石油的資金造成...
巴西下議院議長愛德華多·庫尼亞就巴西《石油法》發表意見稱,應對巴西國家石油公司參與鹽下油氣開發的規則進行修改。
巴西現行《石油法》規定,
巴西石油必須持有任何由政府招標的新鹽下石油區塊30%的股份并擔任作業者,這對巴西石油的資金造成巨大壓力。而長期以來,巴西石油在實現產量目標的同時,還要應對不斷增長的債務負擔,一直力不從心。
據悉,巴西在發現鹽下油氣之前的法律并未規定巴西石油必須參與任何鹽下區塊的作業。發現鹽下油氣后,巴西將沿用的租讓制合同變更為產量分成合同,并立新法規定巴西石油的持股份額,這一做法被認為不利于巴西石油的長期發展,應予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