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電站和熱電站如果沒有做好環保措施,就成了大污染源,是霧霾重要的污染源之一。
時隔一年多之久,環保部再次下放7項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權限(環評審批權)。
近日,環保部網站發布公告調整環評審批目錄,將火電站、熱電站、煉鐵煉鋼、有色冶煉、國家高速公路、汽車、大型主題公園等項目的環評審批權,下放至省級環境保護部門。
所謂環評,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
現行《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環評不通過,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2013年12月,環保部曾下放25個項目審批權,但當時下放的主要是基礎設施類和環境影響較小類的項目,如分布式燃氣發電站、城市快速軌道交通、擴建民用機場等項目。
環保部此次環評審批權下放,恰適逢中國經濟增長放緩之際。在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原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專家組成員趙章元看來,國務院要求簡政放權,給企業松綁,有利于企業經濟發展。但在重大環保問題上,應該慎之又慎。
“火電站和熱電站如果沒有做好環保措施,就成了大污染源,是霧霾重要的污染源之一。”趙章元認為,刺激經濟發展、簡政放權、環境保護,三者應該均衡考慮。
環評審批權該不該下放?業內一直未有定論。有人認為環評審批權下放是必然趨勢,因為環境質量由地方政府負責,屬地管理權應該屬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應有權決定在其境內放什么項目。
而有專家則擔憂,當下環境污染已集中爆發,環評審批權再下放,地方政府若守不住環境保護的底線,會造成新的環境危機。
一位環保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專家庫成員對澎湃新聞表示,環保部近兩年已下放三十多項環評審批權限,環保部門已達成一致,環評審批權下放是必然趨勢。在其看來,環評是重要的環境保護手段,但環境保護不能僅僅依靠環評。
“環評審批權下放,改變原來行政的方式,是為了刺激新經濟的增長。從長遠看,一定會創造更健康的經濟運行環境。”不僅如此,該專家認為隨著“史上最嚴”環保法的實施,及綠色GDP考核要求,地方政府也不會“任性”通過污染項目。
2014年12月,為提高基建速度,拉動經濟增長,國務院發文修改項目審批流程,只要不是重大項目,環評則不再納入前置審批環節。
根據《環境保護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15年本)》,環保部目前保留的環評審批權包括:跨界跨省水庫、跨界單站總裝機容量50 萬千瓦及以上
水電站、
核電廠、新增年生產能力120萬噸及以上
煤炭開發項目、跨境跨省干線輸油輸氣管網、特大型主題公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