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7日,針對美國此前就印度賈瓦哈拉爾·尼赫魯國家太陽能計劃(JNNSM)再次向WTO提出的訴訟,印度太陽能產業內部的態度產生了分歧。印度太陽能電池制造商與印度政府關于支持印度太陽能產業發展的意見一致,而印度的太陽能項目開發商則與國外太陽能電池制造商和出口商意見統一,其理由是通過進口更低價格的太陽能電池降低太陽能發電成本。塔塔電力太陽能系統首席執行官Ajay Goel表示,該案并不僅僅是涉及政府采購項目或相關規定違反WTO規則的問題,而是目前印度超過80%的太陽能項目要求進口設備、組件或產品。而印度另一家不愿透露身份的大型電力生產商也表示,印度的太陽能產業是新興產業,技術較為落后,而進口產品物美價廉。很多希望降低太陽能發電成本的產商均愿意選擇進口產品。
2014年2月10日,美國向WTO爭端解決機構就印度國家太陽能計劃第二階段中“國內含量要求”的規定提出與印度的磋商申請,稱印度的該項規定限制了美國太陽能電池對印度的出口,違反了WTO規則。此前的2013年2月6日,美國曾將印度關于太陽能電池和太陽能電池組件的部分措施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DS456),涉及的是該計劃初期階段的相關措施。目前,雙方尚未能通過磋商就DS456案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