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業本身就具有強烈的全球化的屬性,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不論你是跨國石油公司還是國家石油公司,都不得不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國際石油”這個大舞臺上與之共舞,同臺競技。今天市場競爭與洛克菲勒時代“你死我活“的模式有了很大的不同, “合作”,“雙贏”,“多贏”,“社會責任”等原則已逐漸為大家所接受和遵行,但“優勝劣汰“的市場法則仍然存在。過去的“石油七姐妹”變成了今天的“石油六巨頭”,這不僅僅是數量上的變化,由于同業間的并購重組即便是同名公司更已經是天翻地覆,舊貌換新顏了。這就是市場法則的優勝劣汰,整個自然界都如此,跨國石油公司如此。國家石油公司,只要被納入了市場經濟的范疇,也亦必將如此。放眼望去,歷史上哪一家成功的跨國石油公司沒有堅實的本土市場(Home Market),哪一家快速發展、雄心勃勃的國家石油公司會把自己鎖定在“本土”之內?
跨國石油公司在變,他們表演的舞臺是市場,把握他們生殺大權的也是市場,他們必須跟隨市場變,引導市場變,否則就會被淘汰,甚至變得不夠快都會被淘汰。國家石油公司的身后是政府,是國家,有多一層的保護——“政策性”的保護,但只能局限于“本土”。如果國家確立的是市場經濟體制,如果國內經濟加快了融入國際市場,這層“政策性”的保護層早晚會被剝掉。這樣一來,國家公司要生存、要發展也不得不跨國化甚至全球化。包括中國國家石油公司在內的國家石油公司正在國際化,步伐正在加快:一是經濟全球化大潮的推動;二是石油工業全球化的自然屬性;三是為了生存?鐕凸,國家石油公司必須合作,甚至相互融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取長補短,優勢互補才能符合歷史的必然。
詞匯是歷史的一部分,在歷史上詞匯的出現與消亡是歷史演變的客觀寫照。“跨國石油公司”,“國家石油公司”這兩個詞的出現反映了世界石油工業的一段歷史:國家石油公司在斗爭中出生;在合作中成長;在國際經濟政治的大變革中由弱變強;在經濟全球化的大潮中轉型。跨國石油公司也在變,盡管沒有了往日的輝煌,但仍然強大和殷實富足。
六、七十年過去了,我們發現原來詞匯的定義已不足以描述今天的他們了。跨國石油公司參與石油合同更多是“投資與服務回報”而非資源增值了。而國家石油公司業務日益全球化了,股權也多元化了。變則通,通則不亡,跨國石油公司的未來不是國家石油公司,國家石油公司也復制不了今天的“六巨頭”。